孕妇说由于自己是孕妇,也为了孩子,隐瞒了自己已感染艾滋病,却导致医生也被传染,因为怕被医院拒绝。
我们医院之前来了个艾滋感染者,因为她曾在我们医院做过产检,她发作准备办理入院时,恰巧给她看门诊的医生也在,她在医生办公室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晚上她都快生了,被我们这边妇幼保健院的医生送过来了,送来的理由是,孕妇及家属不相信他们医院,坚决要到我们医院来,因为夜班医生并不认识她,问她做过产检没有,她说没有做过,我们这边医院也没有大城市医院那么先进,不可以调门诊病历。
当班医护人员都不知道她有艾滋病。
当检验科告知我们那人有问题时,她已经生了,伤口都快缝合好了,第二天查房,认识她的医生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
后来她说她从保健院过来的原因是那边查血查出来她是艾滋了,要求她转院,而送她过来的医生并没有提醒我们的当班医生,也是呵呵哒。
同行也有坑啊!
相对的,之前有个产妇一入院她就告诉当班医生她有艾滋病。她家里很穷,医院的盒饭十块钱一份,她和她丈夫两个人一天只吃一顿饭,而那顿饭还是两人吃一盒盒饭,被查房的护士老师发现了,全科吃饭时都会把他们的饭点上,并积极组织捐款捐物,全科医护人员没有一个人瞧不起他们,更没有所谓的歧视。相反大家都觉得那位产妇很了不起,心地很善良,帮助她我们很乐意。
不管是什么疾病,当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的时候,凭什么让别人瞧得起你?
众所周知,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引起。目前尚无任何治疗手段可治愈。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于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等体液中,会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如果孕妇是感染艾滋病人,是完全可以分娩出健康的婴儿的,目前母婴传播阻断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几乎可以100%阻断母婴传播。但是,孕妇隐瞒自己是艾滋病人的事实,导致接生的医生也感染了艾滋病毒,这就害人、害己,大错而特错了。
看法一:孕妇隐瞒自己是艾滋病这件事,是孕妇明确知道自己是艾滋病。那么,一般来说就会纳入当地cdc艾滋病科管理,每年会进行一两次cd4检测,由当地cdc负责采血,当地cdc应该及时掌握孕妇怀孕的信息,并且讲解孕产妇生孩子传染的可能性。如果孕产妇坚持要生孩子,那么就要由当地cdc和指定的定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共同进行药物阻断,减少母婴传播的可能性,这样无论是医院或者妇幼机构都会有所准备,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看法二:如果孕妇一直不配合当地cdc,采取失踪不联系,并且怀孕生孩子,那么只是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因为不是故意使医生感染,算不上故意传播疾病罪,所以没法定罪。
看法三:孕妇隐瞒自己是艾滋病人的事实,导致接生的医生也感染了艾滋病毒,如有故意之嫌,属于违法行为,会受法律制裁的。
看法四:这一事件,同时也说明了当地艾滋病管理的流程不是很好,缺乏完整的职业暴露流程。
综上所述,患有艾滋病应及时治疗,万万不可炜疾忌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孕妇是艾滋病人而导致接生的医生也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事情的确有发生,因此,医护人员在工作的同时也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对于患有艾滋病的孕妇来说,希望其能配合医护人员及艾滋病管理机构进行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