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卫视披露,记者卧底两个多月发现,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并优先安排在中国使用,为应付检查,公司做了对内、对外两本账。上海市食药监部门已连夜查封该企业。麦当劳等已在全国范围内停用并封存上海福喜提供的所有肉类食品原料。(7月21日《楚天金报》)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口诛笔伐的对象难免再一次聚焦监管部门。事实上,上海福喜问题如此严重,监管部门确实难逃其咎。但是,隐秘内幕得以披露,是记者卧底两个多月的结果。让监管人员面向若干食品药品企业,逐一卧底两个月并不现实。更何况,除了卧底,监管所看到的,不过是“对外的账本”,发现类似上海福喜刻意隐藏的秘密并不容易。
事实上,最容易发现问题和了解内情的,是身处行业内的职工。正因此,在欧美很多国家都立法建有“吹哨人制度”,即靠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吹响哨声,制止问题。譬如在美国,一方面对“吹哨人”予以重奖,奖励直接来自于罚金;一方面专门立法“证人保护法”—《吹哨人法案》。资料显示,全球揭露的食品安全案件中,大部分是企业内部员工、竞争对手或维权组织揭露的。
我国也有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早在2000年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就规定了有奖举报制度。2011年,国务院食安办发布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由此,各省都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但揆诸现实,一方面在证人保护上没有周密的法律设计,证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举报奖励不够多,举报者顾虑重重。有专家指出,我们的有奖举报制度只是“看上去热闹”。
在立法层面,2008年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和去年的修订草案送审稿,都规定了有奖举报制度,但2009年通过时以及去年的修订草案送审稿,最终都删除了这一规定。由此可见,我们在试图培养食品安全的“吹哨人”,但仅停留在行政层面,而在立法保护方面却一直迟疑不定。“吹哨人制度”在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自发力和政府奖励的外部激励下,可以填补政府监管不到位的空间,同时又可以节约政府的监管成本,甚至有学者认为:“吹哨人制度”最适合于政府监管失灵的领域。目前,在建立起史上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后,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势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所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这种情势下,亟需立法建立我们的“吹哨人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