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念上,一般认为呼吸和心跳停止就是死亡了,但是随着科技发展,各种临床抢救复苏手段的应用,脑死亡的概念开始冲击这种传统观念,并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传统的心脏停止又叫做心性死亡,因为各种心脏疾病或者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甚至衰竭引起最终的死亡。尽管各种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本质上都是心脏不能将血液有效的送到全身,特别是大脑使用,所以,心跳骤停的表现大多是突然的昏迷,意识丧失,脉搏消失。
自古以来就把心脏是否还在跳动作为判断生死的标准,一般认为只要心脏还在跳动,哪怕十分微弱,都仍然表明人还有生命存在。
以呼吸停止判断死亡的叫做肺性死亡,类似于心性死亡的定义,也是肺部的疾病或者损伤导致呼吸功能严重障碍或者衰竭,最终导致死亡。
人类正常生命活动需要肺将氧气从外界吸入体内,同时将体内产生的二氧化碳呼出体外,这一过程实际上是肺和心脏共同配合完成的,如果肺在这一过程中出了问题,就会导致人体缺氧,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引起死亡,比如溺水、上吊、异物堵塞气管等等。
在肺性死亡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呼吸先停止,呼吸停止后,心脏往往还会有短时间的跳动,之后心跳再停止。这也是抢救的重要时机。
上面这两个是传统认识中死亡的标准,但是现在出现了“脑死亡”的定义,即,大脑、小脑、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这种情况下,依靠现代医学的呼吸机、心脏起搏器,或者体外循环装置,完全可以人工维持心跳呼吸的进行,但是作为人类意识的中枢——大脑,实际上已经死亡了。
尤其是脑干,脑干是控制人类心跳、呼吸的中枢,其具体位置在我们后脑与脖子交界位置的深处,那个位置能摸到一个凹陷。
脑干这个位置如果发生意外,会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导致呼吸心跳骤停。这种情况下,使用医疗机器可以替代脑干的功能,但是一旦撤去机器,呼吸心跳也不能再恢复了。某种意义上,这是一具“有呼吸、有心跳的尸体”也似乎没什么问题。
类似这种情况下的这个人,究竟是算活着还是死亡,世界范围内仍然有争议,在我国尚未就脑死亡正式立法,所以从法律角度讲,并不认为脑死亡=死亡。
能导致脑死亡的情况有很多,比如脑干位置的脑出血,脑外伤等等。
解释清楚了几个前提, 我们回到问题:
如果这名孕妇的情况属于上文提到的“脑死亡”的话,依靠现代医学手段,完全可以人工维持这名孕妇的呼吸、心跳,甚至营养,进而维持胎儿的生命。如果距离预产期不远,或者胎儿即使早产也能存活的话,在医学积极干预下,完全可以做到分娩出孩子的。
如果按照脑死亡的定义,那么这名孕妇生孩子的过程就可以被称为“尸体生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