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为支持巩固和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融资标准将继续提高,达到每人每年900元。
1.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贴标准新增30元,每人每年580元。这是国家补贴的一部分。
2.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时提高40元,每人每年320元。这是个人应付的一部分。
二、明确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方式和待遇享受时间
1.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特别注意:
①是否受集中征收期限的有关规定:根据《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综合征收实施计划》(赣税发行〔2020〕〕146号)要求,在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过渡期内,各地原则上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工作。
新生儿、资助被保险人、职工医疗保险中断支付3个月内、流动子女、退休人员、大学生毕业回国、新移民、海外人员回国、囚犯期满释放、宗教职工等特殊情况不受集中征收期限的限制。
②是否设定待遇享受期的有关规定:在集中征收期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资助保险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中断支付3个月、流动子女、退休人员、大学生毕业、新迁入、海外人员、囚犯释放、宗教职工等特殊情况下参加保险。,没有待遇享受等待期。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自缴费之日起设定90天待遇享受等待期。
2.缴费标准:每人320元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香港、澳门、台湾省农业转移人口居民:按照有关规定,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级按照当地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贴。
三、统筹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根据城乡居民严重疾病保险(以下简称严重疾病保险)基金的经营情况,在确保现有融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确定严重疾病保险的融资标准。如果需要提高严重疾病的融资标准,其增长率原则上不高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融资标准。
四、明确参保对象
分为全额补贴和定额补贴两类。
1.被保险人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被保险人为: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定额320元。
3.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的参保对象为:
①贫困人口、不稳定人口、边缘贫困人口。每人每年320元。
②严重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残疾成年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城市失业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被保险人。
③大学生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由当局全额承担。
五、常用的支付方式
1.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官方账号,进入税务服务缴费。
2.个人微信支付、生活支付、社保医保支付。
3.向当地服务中心和税务服务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