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病人确诊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后,主要关心的问题大多是病情病理,疾病危害等,那么对于该疾病,危险吗?是否有治疗的必要性?
我们说,对于是否需要采取治疗措施,端看两点,一是患者的血小板数值水平,二是病人有无明显的症状表现。
先来看一下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危害
1、出血
出血是其主要的危害,特点是皮肤、粘膜广泛出血,多为散在性、针头大小的皮内或皮下出血点,可形成瘀点或瘀斑;四肢较多,但也可为全身性出血斑或血肿;有些患者以大量鼻衄(约占20%——30%)或齿龈出血为主要特征,女性患者可见月经过多。约1%患者发生颅内出血,成为ITP致死的主要原因。
2、肝、脾肿大
除了皮肤、粘膜出血外,10%-2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有轻度脾肿大。
3、肾脏损害
血小板减少紫癜患者大多会出现肾损害,但程度较轻,有轻度血尿、蛋白尿、管型尿,重者终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4、神经系统损害
神经系统的症状变化不定,患者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和紊乱,头晕、头痛、惊厥、言语不清、知觉障碍、精神紊乱、嗜睡甚至昏迷,部分可出现脑神经麻痹、轻瘫或偏瘫。
很明显,对于血小板低且存在上述明显症状表现的病人们是需要积极治疗的,而对于血小板低但无明显症状的病人来说也不能放松警惕,需要提防疾病的潜在性风险。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有自然病程的,在早期的急性期阶段内,是疾病容易控制以及的阶段,所以不建议拖延治疗!后期病情进展,病程延长,只会导致疾病愈加顽固、难以。积极治疗,才有望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