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的主要问题就是家庭问题,每每看到新闻的时候都是一些原配暴打小三的画面,真是不忍直视,但这种情况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是比较多见的,趋势还在不断的上涨。性生活中性爱方式的不断变化是对于性生活的调节,女人在面对性爱的时候喜欢被爱护、被体贴,小三无疑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罪魁祸首,他们一般大多数人是为了钱财才这样做的。
不要做这样的女人
婚姻不幸或正在闹离婚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一般都会有两种极端的表现。要么是自怨自艾、凄凄惨惨,要么是亢奋暴躁,似乎仇恨所有的男人。其实,这样的女人之所以有这两种表现,一是为了博得同情,让自己处于一个弱者的位置,其二是出自一种“做秀”般的自我保护的目的。
但是,这样的女人却不知道会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和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上床,因为,那个令她深恶痛绝、心灰意冷的丈夫就是她一次次出轨的原动力,每一次出轨,就是一次报复,对于这样的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给自家男人戴上绿帽子更令人兴奋的事情呢?
当然,这样的女人也在一次次出轨当中,寻找着倾诉的对象,她一定以为,既然你都和我上了床,再麻烦你耐心地听听我对老公的痛斥,应该没有什么情况吧!
飞扬跋扈的女上司
这类女人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丑。当然,这里的“丑”不是指的外貌,这样的女人缺少女人味,冷漠,有距离感,对下属,非常是男人,喜欢指手画脚。
一个不可爱,不令男人怜爱的女人,对于男人来讲,就是“丑”了。所以,这样的女人身边的男人大多低眉顺眼,唯唯诺诺,个个像被阉割的太监。
非名牌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 这些刚刚步入社会的女大学生,也许没有过人的天资,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甚至没有一个能够依靠的家庭背景,或朋友,她们完全是单枪匹马闯荡世界。
这样的女人为了及时在社会上立足,融入这个社会,她们惟一能够利用的就是自己的年轻和身体,她们会把目光投向自己的上司,有点关系的同事,甚至预期中认为能够利用的男人。
而恰恰这样的女人深得男人的青睐,也许是因为大学生的身份,也许是她们刚刚步入社会,多少还有些青涩、浪漫。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女人没有“鸠占鹊巢”的企图,令与其交往的男人放心。
迟迟未嫁的大龄女青少年 “愁嫁”、“剩女”是时下运用频率非常高的两个词,非常针对30岁左右还未结婚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学历高、收入高、气质好。
她们特立独行、神清气爽,穿梭于写字楼、酒会、新闻发布会,她们身边的男人不是CEO,就是政府官员;不是社会名流,就是大款暴发户,这样的女人最缺的就是爱,但从不缺少性,她们往往能够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这样的女人以占有其他男人为快事,但往往另外嫁给的男人却是懦弱而本分的。
自愿原则
性行为自主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非自愿下的性行为,是他人的粗暴侵犯,会给被害者带来肉体和心灵上的巨大创伤。
相爱原则
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应该具备爱情。它不仅仅是生理上的冲动,更主要是复杂的情感交流活动,是对对方相貌、体魄、气质、思想、品质、才华等许多方面爱慕的表现。所以,男女之间只有在相互产生爱情的基础上发生的性行为,才是高尚的、道德的。
合法原则
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应该建立在依法缔结的婚约基础上。应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婚姻。
隐秘原则
性生活都具备较强的隐秘性。一是指对他人的性生活不应窥看,更不能够拍照、录像加以传播(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除外);二是指性生活的双方,应关注隐蔽保密,在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发生性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表现迷人的动作,都是不道德的。
常规原则
就是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应采用常规模式。
不伤原则
性行为具备明显的社会性,尽管只是男女之间的事情,也会给社会带来种种后果,如:导致生育、引起疾病传播等等。所以,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病人, 以及有遗传病的人,隐瞒其病,与健康人发生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对后代的抚养、教育不承担义务的非婚性行为,是不道德的。不洁性行为,往往会给对方带来肉体上的疾病,所以,也是不道德的。
夫妻离婚以后,虽然不能够共同生活,但是能够一起共事;不是夫妻,还是朋友;没有爱情,还有友谊。建立这种离婚后的新型人际关系,既有利于自身的工作,又有利于抚育幼者,关照长者,这才是高尚的性道德。
女人要有一颗矜持的心,不要被这个社会的不良风气所破坏,小心自己的幸福生活就被自己的这种行为所毁灭,两性之间的事是复杂多变的。 女人的性爱观念和男人是不同的,男人是强有力的占有欲,女人则是喜欢被伴侣爱护,享受那种激情的爱意绵绵的方式,这是女人最真实的心理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