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过期食品供应“优先”中国市场
——给中国食品安全工作一记响亮的耳光
上海市食药监局22日表示,经过初步目前查实福喜食品5批次问题产品,涉及麦乐鸡、迷你小牛排、烟熏风味肉饼、猪肉饼,共5108箱。同时药监局已通报紧急约谈麦当劳和肯德基之外,必胜客、汉堡王、棒约翰、德克士、7-11等22家下游食品流通和连锁企业。多家企业已对起食品进行了封存。(新华网 2014年7月22日)
从三鹿奶粉事件直至今天,食品安全一直是悬在百姓头上的一把利剑,让人寝食难安。2008年的三鹿奶粉已施隔六年,这几年间媒体不断曝光地沟油、臭脚粉丝等,中国的食品安全仍然还是一个大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仍然奔走在路上,这就怪不得别人“福喜食品”在处理过期产品时,“优先”选择中国市场。
为什么中国的食品安全无论媒体怎样曝光,仍然有企业敢于顶风作案?是谁给他这样的胆量?根据国家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哪一家大型的食品企业不需要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每年的定期检查?既然有了定期检查,为什么媒体仍然有这么多这么大型食品安全案件可以曝光?问题在哪儿,不言而喻。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几乎成为一个天天提的话题。对于食品安全,媒体也几乎是今天报道一个小事故,明天一个大事故,从未从人们的视线中离开。可为什么就是这样,相关单位为什么还是置若罔闻,做的工作几乎可以说是在掩耳盗铃。群众在一次次教训中,对于中国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信任已降至冰点。
福喜食品是有美国独资的食品企业,一个在外国拥有良好信誉的食品企业,来到中国也学会了“入乡随俗”。相关部门调查,此次的食品过期事件并不是企业内的个人行为,而是一个企业“一贯”处理方式,是一种公司领导层知晓、默认的处理方式,同时还建立的相应的管理文档,并且过期食品供应“优先”中国市场。请问该企业一种怎样的心态?
毫无疑问,该食品企业是知道中国食品安全现状的,并衡量过自己违法成本。假如犯罪成本远远低于商品利润,那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我国的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司法解释已然并不轻松——最高刑法可判处死刑。可为什么仍有企业敢于铤而走险,甚至还要“优先”中国市场。显然,对应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仍存在漏洞可钻,执法力度仍存有弹性。
过期食品供应“优先”中国市场,这是一种对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一种蔑视,更是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种讽刺。假如,你作为庞大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的一员,或许此刻真应该感到羞愧。
中国食品安全发展至今日,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或许需要扪心自问一番:我何以立足与世?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不仅意味着我们消费者与媒体的监管未曾松懈,更加暴露出我们的监管部门还有很长的要走,还有很多事要做。福喜过期食品“优先”中国市场——希望这记响亮的耳光,真的扇在了我们食品监管部门的脸上,让我们的执法部门“知耻而后勇”拿起法律武器,和违法企业“较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