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一20岁女大学生厕所产子身亡,据目击者透露,当时该女大学生上半身躺倒在大学宿舍卫生间的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下半身在便池里,地上便池里都是血,产出的男婴躺在便池中,链接母子的脐带还没有剪断。
少女之死如一朵鲜花凋零,令人痛惜,同时也值得大学生们从这一悲剧中汲取教训。
按照《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即可登记结婚。据此,2005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修改后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条款。这意味着。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取消与婚姻法相抵触的校规,这无疑是法律的进步与回归。
近年来,为预防性病、艾滋病,在高校校园免费发放安全套,客观上对大学生婚外性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社会对此颇有微词,但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这些似乎也在人们容忍的范围内。这说明,高校的校园环境是宽松的。
即便如此,学子们对婚外性行为仍需采取审慎态度。这不仅因为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业,还因为他们不具备结婚生子的物质条件,若怀孕生孩子,不仅将影响学业,也无力抚养。男生女生如果擦出了爱情火花,突破了底线,也应采取避孕措施。真的怀孕了,由于种种原因必须要把孩子生下来的,应该及时到医院里生产,不能因为顾及面子,把孩子随便生在哪里,因为这样做风险太大。婷婷因在厕所生子丧命,教训就十分沉痛。
德国著名诗人歌德说过:“哪个青年男子不钟情,哪个妙龄少女不怀春。”高校学生二十多岁,正值青春期,男女之间产生爱情属正常现象,但爱情需要激情,也需要理性。不能让婷婷之类的悲剧在校园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