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消费者倡导组织公共利益科学中心发布的报告称,其机构研究人员在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健怡可乐和百事轻怡4种产品中,均发现一种在产品配料中的焦糖色素中使用的名为4-甲基咪唑的化学物质,加州法院已裁定含29微克以上4-甲基咪唑的着色剂饮料必须附带癌症警告标志。对此,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坚称产品不含任何有害成分,但可口可乐仍然决定,将备受质疑的焦糖色生产工艺进行提升,降低所生产可乐中的4-甲基咪唑水平。
继蒙牛“致癌门”、果粒橙“农药门”、金奇仕“佝偻门”之后,陷入“4-甲基咪唑”门的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也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接二连三的爆料,让人悚然心惊之余,不禁也思考着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可口可乐这样知名品牌的安全隐患,却是由美国率先检测提出?根据加州食品安全法规,被列为致癌物质的可乐,却在中国大行其道。既然国外认定是致癌物质,我们官方是不是也拿出动作,尽快完善可口可乐的中国标准呢?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比较完善、健全的国家。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及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美国维护食品安全的“三把利剑”。其中,惩罚性赔偿对生产和销售危险产品的企业日益发挥出了威慑作用。据美国农业部调查,美国每年会扔掉价值约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美国历史上也曾有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遭举报后受到重罚,顾客越来越少,最后只能关门大吉。因此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不敢为蝇头小利铤而走险。食品安全问题可说是关系到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屡次声明“5年内必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但问题依旧每年每季都层出不穷,如同按到水底的葫芦;但在美国,食品安全问题向来无需国家领导人将其拿到会议桌上公开讨论。从这点看,中国政府在应对食品的安全问题上还有一段漫长而又艰巨的道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