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不该把患者实情告知病人呢?有时因为病情难以医治,或者治疗费用高到家庭无法承受的地步,家属的第一反应可能是隐瞒病情,在这种情况下有时我们医生也很难抉择。
前不久我接诊了一位43岁的女性患者,不经意间让患者知道自己患的是恶性肿瘤。当家属告诉我,他们一直未告诉患者得的是什么病已有1年多时,我不禁有些后悔。
患者自述18个月前因右乳腺肿块在市中心医院行患侧乳腺切除术,术后恢复良好,曾听医生向她丈夫交代需要化疗和定期复查。一周前患者随其丈夫赴一省级三甲医院复查,复查后携结果回家。患者不知自己的病情如何,心中存有疑虑。在同伴陪同下,她携检查结果向我咨询。
当时我看了她的胸片报告示右侧乳癌切除术后改变,彩色B超示左乳腺豹皮样改变,未见实质性占位病变,其他相关检查未见异常,便对患者解释:“手术非常成功,沒有癌转移和复发,也沒有必要化疗。”没想到,患者一听便呆住了:“我得了癌症?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呀!”整个诊室一下子静默下来。这时我才知道,由于家人保密,患者对自己诊断为乳腺癌并行切除术后1年余全然不知。
此时再隐瞒已然来不及了。到底该不该告诉患者病情真相?
据报道,在欧美国家,有关癌症诊断、治疗和预后等方面的疾病信息都会告知患者。我国有关规定指出,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尽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我们的国情是,当家人患癌后,家属的第一反应常是隐瞒病情。有关问卷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对癌症诊断告知的支持率为68%,而家属的支持率仅为8%。现有许多研究已发现,癌症诊断告知有利有弊。不利的方面是:告知后患者出现焦虑、抑郁等消极情绪,并且可能加速病情进展;有利的方面是:告知能使患者参与治疗护理过程,发挥更大的主动性。
我认为,将癌症诊断是否告知患者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患者,可采取不告知或避重就轻策略;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患者,除考虑病情转归外,还要考虑其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家属为了减轻患者的这种顾虑也往往选择不告知的策略。
至于我的这位患者,我认为不告知利大于弊。因为该患者因不知实情,一直很积极乐观、无忧无虑,且病情稳定,身心痛苦少,可以获得较高质量的生存。这次教训提醒我,以后接诊癌症患者时得多留心。所以医生还是要和病人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对病人病情或许也是一种帮助。(湖北省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师 吴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