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佳(化名)为了更漂亮,去做了个隆鼻手术,没想到鼻子变得又红又硬,不得已开了第二刀,可鼻子还是发生凹陷和疤痕,而且截取皮肤用于隆鼻的臀部处也发生感染。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认定医院存在过错,终审判决医院赔偿赵佳10.6万余元。
据悉,今年25岁的赵佳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2009年8月,她来到江北区一家医疗整形美容医院,和医生沟通后,花1.5万元接受隆鼻手术。刚开始,她为变挺拔的鼻梁欣喜了一阵子,可随后发现鼻梁发红,而且鼻头越来越大。
2011年12月,赵佳回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隆鼻术后鼻翼宽大,建议取出隆鼻假体,再次用膨体加真皮瓣隆鼻,并实施鼻翼缩小术。怀着对美丽的不懈追求,赵佳花3.1万元再次走上手术台。医生在她的臀部截取了一块皮肤,移植到动手术的鼻部。
可是,手术后她鼻子上的红肿更加严重,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凹陷,动手术的地方还留下了疤痕,臀部截取皮肤处发生感染并坏死。经鉴定,她还需要后续医疗费8万元。
赵佳将医院告上法庭。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医院对赵佳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是导致赵佳现在损害后果的主要因素。去年5月20日,江北区法院判决医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赵佳10.6万余元。
医院上诉。法院审理后,日前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