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数量多,但“小散乱”现象突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但“以药养医”痼疾仍存;让广大老百姓看得起病,但部分药价仍现虚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直面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开出药品改革的“药方”。明确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强化药物使用监管等,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在药品改革领域“全链条、全流程”发力,对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意义深远。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领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深化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领域改革逐步深化,有效保证了药品供应,逐步降低了药品价格,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药物滥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此次出台的药品领域重大改革政策,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力争解决我国药品领域乱象顽疾。主要包括: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在使用环节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促进合理用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王贺胜指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对于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药品生产供应、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以及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亮点
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生产
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新药审评突出临床价值,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
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落后企业退出。
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供应。
流通
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
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
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逐步扩大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品种范围,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六是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
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使用
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
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
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解读
临床急需的新药短缺药审批将加快
强调合理用药降低花费
《意见》明确,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通过流通领域的改革解决部分药价虚高问题,只是其中一个手段,控制花费才是真正目的。”中国药科大学教授丁锦希认为。
寻求治本之策,《意见》还特别强调“合理用药”。明确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发挥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药是医生开出来的,要控制好‘医生手上这支笔’。”丁锦希认为,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这些举措将有利于实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生产端发力破药品短缺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短缺药加快审评,截至2016年底,共发布了12批155个注册申请的优先审评目录,这155个目录当中包含15个儿童用药。
2016年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对优先审评列出了17种情形,将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都纳入优先审评,同时明确优先审评程序和工作要求。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郭翔表示,工信部结合相关战略,继续做好这方面工作,确保儿童用药等短缺问题得到改善。
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此次意见明确,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副会长牛正乾介绍,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要求,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
据了解,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医疗机构将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意见》专门明确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牛正乾表示,该制度采用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员可自行生产药品,或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