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前没任何问题,是个健健康康的小男孩。然而至2011年11月9日去了湟里镇卫生院,打了针小孩左脚就跛行。”22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暂住在武进区湟里镇东安社区徐海生的电话。
周海生,徐州人,2003年来常州打工。2010年8月周海生的小儿子出生。2011年11月,周海生带着15个月大的儿子去武进区湟里镇卫生院看病。周海生说,当时孩子只是哭闹,并没有别的症状。到了武进区湟里镇卫生院,医生没做验血验尿任何检查,就直接在单子上写了“低钙症”,然后开药挂水打针,医药费37元。
周海生描述,4天后屁股上打针的位置出现小鸡蛋大小的肿块,10天后小孩子走路开始拐,走路不平稳没有力气。后来周海生就带着孩子去北京、上海、南京等儿童医院做了检查,“几家医院的医生都说是打针打得位置不对,已经肌肉萎缩”。
2012年周海生向武进区法院起诉,后法院委托常州医学会进行鉴定。2012年10月,常州医学会出具鉴定书。记者在这份鉴定书上看到,“医方对患儿周浩明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疗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患儿出现的局部肿胀、疼痛、左下肢跛行、左臀部肌肉萎缩等症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参照医疗事故分析该患儿目前伤害程度未达到伤残……”
22日下午,记者见到周海生的小儿子。孩子跑起来,两脚一只落地重一只落地轻,左脚确实是有轻微的跛行,而屁股的尾骨处是黑色的,周海生说,之前还要黑。
为了给孩子治病,1年多来,周海生已经带着孩子去北京、上海、南京前前后后共跑了十几趟,花了1万多元钱。周海生说,去的医院的医生都拿不出明确的治疗方案,孩子能不能治好医生也不敢保证。
周海生全家只靠他一人一年几万元的收入维持,既要照顾有心脏病的妈妈,又要供大女儿上大学,这样的经济状况没有能力给孩子去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周海生说,他和妻子找湟里镇卫生院的院长好几次都没找到,院方都躲着不见。
22日下午,湟里镇卫生院刘院长对记者说,医生和护士给小孩开药、打针都是按规定进行的,打针以后出现肿块,家属同意去做鉴定,鉴定出来后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目前,院方还没有拿到鉴定书。而记者从周海生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鉴定书于去年10月就出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