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医院住院养胎期间婴儿胎死腹中,是否与医院违规用药有关?昨日上午,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向媒体通报了本月中旬这起在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发生的医疗事故调查情况,认为胎儿死因与医生违规用药未有确切的因果关系,建议将事件交由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进一步深入调查。
调查结果:
医院存在违规用药行为
本月中旬,一名孕妇在顺德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养胎三天后发现婴儿胎死腹中,家属认为是医院违规用药所致。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事后(3月18日)接到此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工作人员到医院复印了病历等有关资料,同时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生产的“香丹注射液”说明书中“禁忌”项中有明确标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的内容,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医生却未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给孕妇左秀玲使用了该药,存在不规范医疗行为,除此暂未发现该院在左秀玲诊治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据介绍,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妇产科学》在胎儿发育不良的治疗中,有关于使用丹参改善孕妇血液循环促进胎儿发育的方法,“香丹注射液”(主要成分为丹参)在区妇幼保健院使用有较长历史,未发现孕妇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经咨询省市有关专家意见,初步认为:由于该孕妇有自然流产病史,本次怀孕又存在羊水少、发育不符合孕周、脐带绕颈等病征,还未排除胎儿发育存在异常情况,胎儿死亡可能与本身因素有关,需要进行尸体解剖进一步明确,与“香丹注射液”的使用是否有关也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士和机构进一步讨论分析。
鉴于以上情况,为更好地弄清胎儿死亡原因及与使用“香丹注射液”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月27日上午,该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患者丈夫王先生,建议将纠纷交由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并进行调解,同时提供了该会地址和联系电话,王先生表示会认真考虑。
部门声音:
将引导双方依法解决纠纷
在昨日的媒体通报会上,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存在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行为,将责令该院立即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目前,该院对所有药品的注意事项重新检查、核对,组织医生对药品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学习,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建立禁用药品和特殊用法的提示窗口,使医生在开具药品前就能看到提示。
“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此事件的定性情况按规定对当事医生作进一步处理。”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坚持公平、合法的原则,积极引导医患双方合理解决本纠纷,希望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接下来,如患方同意由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该局将责成院方积极配合;如患方不同意由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又不愿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由该局委托该调解委员会对事件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出具相关调查结果。如胎儿死因与“香丹注射液”的使用直接相关,该局将责成医院根据医调委的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另外,患方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跟进事件的发展,努力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纠纷,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