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26岁的罗官锋在一宗交通事故中被撞伤,如今躺在病床上的他被医生宣布“脑死亡”。还未从悲痛中走出来的父亲罗汝枝表示,希望能够把儿子的器官捐献出来,“这是我为儿子做的最后一件好事”。
26岁男子脑死亡
11月20日22时左右,收工下班的罗官锋和几个朋友在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南沙村的一个小饭店一起吃饭。在饭店的另一边,还有一围本地的村民在畅饮。
酒至酣处,双方不知为何起了口角。在慌乱中,罗官锋不慎踩到了对方一名陈姓村民的脚,尽管罗官锋已经道歉,但还是遭到陈某的记恨。
罗官锋的四弟罗迎锋接到朋友的电话后,骑着摩托车去接哥哥,但没有想到路上被陈某跟踪。罗迎锋把哥哥接回自己的住处后,陈某也随后驱车赶到。
据罗迎锋回忆,大约23时许,双方再起争执,随后一辆黑色丰田小轿车撞上来,“那辆车撞了我哥哥后,拖着他开了几十米才停下来,他已经无法动弹,满脸是血”。
罗官锋的家人随即拨打了120和110。23时10分,交警钟落潭中队的冯姓警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23时30分,头部受到重创的罗官锋被送往附近竹料人民医院。但由于罗官锋的伤势过重,医生建议将其转去广东武警医院。
21日凌晨,罗官锋被转到了武警医院重症监护室病房。不到一周,主治医师宣布其“脑死亡”。从医学角度来说,罗官锋死了,但是他身体的部分器官还在靠机器维持着机能。
父亲望儿子生命能延续
罗汝枝今年50多岁,连续遭遇了丧妻之苦与丧子之痛。罗汝枝跟媳妇廖春梅商量后决定,申请将罗官锋的遗体器官捐献,4名弟弟也都表示同意。
昨天,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来到武警医院,与罗汝枝一家进行了交流。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与罗官锋的二弟罗甲锋进行了电话沟通,对他详细介绍了相关的捐献规则。
专家认为,罗官锋的情况相对比较特殊,因为目前该案件还未定性。“如果是涉及到刑事案件,可能就暂时没有办法进行器官捐献。”
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我国的器官捐献立法尚未完善,对于一些具体的刑事案件,需要特殊对待。就罗官锋目前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关键还是在于法医的态度,“如果法医可以出具相关证明,那么还是可以尽快进行器官捐献的”。
“不管怎样,我们都希望能尽快立案,给儿子讨回一个公道。”罗汝枝说,“希望孩子的生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延续,这也是我为儿子做的最后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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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天向媒体通报,11月20日23时许,交警部门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村校兴街17号路段,有一辆小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逃逸,行人受伤。接报后,交警部门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协助将伤者罗某(男,26岁,广东省怀集县人)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调查,肇事小轿车为报废车。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并全力追捕在逃肇事车辆和驾驶人。 (闫昆仑 李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