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生产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疼痛,是一般人无法想像的,但在生产时亲眼看到新生儿被医生弄死,心中的痛更是无以复加。美国密苏里州妇人贝茨(ArteishaBetts)前年年底怀孕,去年3月第28周时就要临盆,由产科医生韦伯(GilbertWebb)为她接生,贝茨表示之前产检时,另一位医生说胎儿的腹部太大,建议剖腹生产,但韦伯医生拒绝,坚持要她自然分娩。
结果分娩时,婴儿真的卡住,韦伯抓着婴儿的头用力一拉,竟然硬生生把婴儿的头拉断,贝茨和在一旁助产的丈夫,亲眼目击鲜血自婴儿脖子“喷出”,两人吓呆。
接下来更是恐怖,韦伯医师立刻把婴儿的头部和身体,“推回”贝兹的产道内,改口说要立刻剖腹,连麻醉药都还没生效,就向贝茨的腹部下刀,结果是“把男婴头部与身体完全分开”。贝茨告诉法庭,韦伯医师还试图掩饰男婴的伤口,然后把婴尸递给她和丈夫。夫妇俩现在控告医院、韦伯与另一名医生,因疏忽及不当行为导致婴儿死亡。
哪些情况应该要做剖宫产?
尽管阴道产的好处多多,但有时出于安全考虑,该剖还是要剖的。不过,剖宫产作为一种非正常的分娩通道,必须恪守严格的适应症。
1、孕妇的骨盆明显狭小或畸形;
2、阴道、软产道、盆腔、宫颈出现特殊病变或畸形;
3、胎位有异常,如横位、臀位;
4、产前出血;
5、子宫有疤痕;
6、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
7、先兆子宫破裂;
8、做过生殖器修补;
9、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同时诊断出妊娠合并症者;
10、胎儿体重超过4千克,或出现宫内缺氧、脐带脱垂等;
11、前置胎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