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生的妻子夏女士因没来例假,7月6日前往同仁堂新街口药店中医诊所检查,坐诊的张吕夫大夫诊断其为月经不调,开出药物。8月1日,夏女士腹部疼痛,经B超检查发现已经怀孕7周。目前,医患双方仍在协商此事。
患者
打算放弃这个孩子
7月初,夏女士例假迟迟未来,在家中使用验孕棒检测显示:未怀孕。7月6日,夏女士来到同仁堂新街口药店中医诊所看病,接诊的是张吕夫大夫。丈夫祖先生回忆,当时张大夫把了脉,“说例假推迟是气血不足,月经不调”,开了7天药方。此后,夏女士又两次前往就医,服用了17服“调经”中药。
祖先生说,7月31日,夏女士腹部阵痛再次前往同仁堂看病。张大夫又把了一次脉,“他说没怀孕,只是说可以去医院做下检查”。次日,夏女士前往丰台妇幼保健院进行“尿妊娠反应”,结果呈“阳性”。
“不是月经不调吗?怎么已经怀孕了?”带着疑问,祖先生再次来到同仁堂,并将检验报告交给张大夫,“他说这是早早孕,应该是在服药后怀上的,建议再去查一次”。夏女士再次复查,超声影像显示“宫内早孕,双胎不排除”,大约7周。依此推断,当初夏女士找到张大夫时就已怀孕,“当时我很气愤,再去找他时,他竟直接就说‘孩子不要要了’”,此后张大夫就再也没露面。
祖先生说,由于药方里有孕妇忌用的红花和桃仁,他们先后到多家医院检查,但医生都没有给出胎儿能否正常发育的明确答复,“家里都特别想要孩子,现在因为医生误诊,我们不得不放弃这个孩子”。
院方
可以给予一定赔偿
昨天上午,同仁堂新街口药店中医诊所门口贴着一张通知,“今日坐诊的张吕夫大夫因事休诊”。对此同仁堂品牌部的钱经理表示,张大夫70多岁了,“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不出诊了”。
钱经理表示,张吕夫大夫已经在他们诊所坐诊七八年了,他们并不认为张大夫有误诊,“中医号脉与西医不同,能否诊断出怀孕除了与怀孕时间有关系,同医生及孕妇的个体也有关系”,而红花、桃仁两味中药,在药典中针对孕妇也只是“慎用”,而不是“忌用”。
由于在是否误诊这一问题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协商并未达成一致。钱经理表示,他们可以退回之前的诊疗费、医药费,包括在其他医院做相关检查的费用,甚至可以给予一定补偿,但对于祖先生一家因误诊而提出的赔偿费用,他们无法接受,“如果有相关司法证明这是误诊,我们会承担相应责任”。
祖先生的亲属表示,还会与同仁堂进一步协商,并且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专家
存在“事实上漏诊”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著名法学人士卓小勤就此分析,误诊包括漏诊、诊断错误、诊断延误。张大夫此次诊断已构成“事实上的漏诊”,主治医生在漏诊中是否有过错,以及与不良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第三方鉴定”。
卓小勤说,夏女士担心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决定引产,这跟诊所是一个间接因果关系,“只是怀疑孩子受到影响,究竟药物是不是对孩子有不良影响,也没有办法证明”。因此,他建议双方最好是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