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王妞在河南省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肺结核,然而在治疗十天后,突然昏厥,随即被转到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结果发现王妞是慢性肺炎,家属认为第七人民医院误诊误治导致了女儿险些丧命,肝功能受到影响。院方对此并不回避责任,称出现误诊是不可避免的,但始终没有给患者一个说法。
王妞家属说,2012年4月29日,家住漯河市源汇区16岁的王妞因咳嗽、咳痰到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经检查,医院将王妞的病情诊断为继发性肺结核,在进行为期11天的住院治疗后,王妞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开始出现转氨酶过高、晕厥、高烧不退等严重症状,随后转到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院方诊断结果令家属愕然:慢性肺炎,后经过及时救治,王妞恶化病情转危为安。王妞家属认为,由于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对王妞的误诊误治导致孩子病情恶化险些丧命,肝功能受到影响,医院应该对孩子的病情延误误治承担责任。但几个月过去,始终没有给患者一个说法。
该院院长郭聚生介绍说,王妞当时来医院时,存在的临床表现和试验检查结果都符合结核病诊断标准,不料后期在医院治疗后开始出现晕厥现象,鉴于医院抢救能力有限,允许其转入其它医院治疗。转院后家属在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又做了检查,却是两种诊断结果,一个是社区型肺炎,另一个是结核病。但在治疗上第一人民医院按照社区型肺炎抗感染进行治疗的。
郭聚生说:“王妞转氨酶过高则是因为所有的结核药都属于化疗药物,对肝功能有一定的影响,由于王妞的个体差异性,出现晕厥,但从现在来看医院存在一定的误诊现象,但是当时情况下谁也无法判断,医院对误诊不躲避责任,误诊在临床上是避免不了的。误诊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别说我们级别的医院,就包括省级的大医院,出现误诊也是避免不了的,事后医院也与家属进行积极协商解决了。目前,医院已经和患者家属达成了协议,医院愿意赔偿其家属4万余元。”
对于院方的解释,王妞家属认为,医院在明知病情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开具诊断证明,本身就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由于医院诊断失误,将孩子肺炎当做肺结核来治疗,使孩子病情耽误,导致肝功能受到影响,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医院却拖了几个月不予解决。“我们来医院讨说法并不是想要多少赔偿,而是想要对不负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对此,漯河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称,误诊是医院的水平问题,由医院和患者家属进行协商解决,与卫生局没有关系。
据了解,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在当地是一所专门治疗肺结核的传染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