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的是血小板的主要功能是凝血和止血,修补破损的血管。一般情况下,正常人的血小板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在某些疾病影响下血小板数量会减少到低于正常范围,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血小板减少症。所以有些血小板减少治疗时会选择输注血小板,那我们应该注意下面四点输注注意事项,要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1、使用前充分混匀:血小板患者在输注前血小板前应轻摇血袋,使血小板和血浆充分混匀,输注时应使用Y形标准输血器。
2、尽快输注:如用全血制备的浓缩血小板,多个单位合并后应在4小时内尽快输注,以免发生细菌污染,如果未及时输注应放在室温下暂时保存,4℃储血冰箱保存可降低血小板的功能。
3、严密监测病情:血小板一般应在30分钟内输完,在输注过程中应该严密监测病情变化,婴幼儿、老年及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酌情减慢输注速度。
4、输注ABO同型血小板:因血小板表面有ABO血型抗原,而受血者体内的抗-A/抗-B与输入血小板表面的红细胞A/B抗原相互作用,可导致血小板破坏,引起受血者红细胞溶血。Rh(D)阳性献血者的血小板不能输给可能怀孕的Rh(D)阴性妇女。
血小板减少治疗输注也是有诸多限制,而且血小板输注,多用于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急救治疗,主要是通过直接输入从他人血液中采集的血小板,但血液制品的输注是把双刃剑,虽然它可挽救生命,缓解病情,但也可能因此而给患者带来感染性疾病,而频繁的血小板输注,不仅不会对病情起到治疗的作用,还会出现效果逐渐减低的现象,甚至因此而导致体内康血小板抗体增加,越输反而越少的现象。
血小板减少治疗的患者应听从医生建议,坚持科学治疗。预防和治疗合并症对于改善患者生存质量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