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癫痫是指继发于颅脑损伤后的癫痫性发作,可发生在伤后的任何时间,早者于伤后即刻出现,晚者可在头伤痊愈后多年始突然发作。不过,并非所有的脑外伤病人都并发癫痫,其发生率各家报道由0.1%~50%不等,由于资料不同,差异甚大。
一般除小发作及双侧严重的肌阵挛之外,任何类型的癫痫均可出现,多数病人的发作类型较固定,少数可有改变,早期及中期癫痫随着时间的推移约有25%的病人在2年或稍长的期间内自行缓解而停止,但晚期癫痫常有加重的趋势,可由局部性发作而演变为全身性发作,严重时并有记忆力减退、人格障碍、智力低下等表现。
通常额叶脑瘢痕常引起无先兆的大发作;中央—顶区的病灶多为肢肢体的运动性或感觉性发作;颞叶损害表现为精神运动性癫痫;枕叶则常有视觉先兆。外伤后早期癫痫常在首次发作之后有一间歇期,数周或数月不等,以后频率逐渐增高,约在3~5年左右半数病人可能有所好转,或趋于停止。部分病人中仍继续有所发作,但频率不足,程度较轻者抗痫药物多能控制。另有少数人癫痫发作频繁,甚为顽固,预后较差。
引起人们患上癫痫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大家要想避免此病的发生,应注意全面的做好预防工作。倘若患者不幸受到了癫痫病的影响,应及时到正规的医院接受治疗,以免错过治疗的比较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