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月大患儿被用过期药品,追责山东菏泽医院

近日,山东菏泽。有家长称,孩子在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输液,药品已经过期近8个月。家长表示,孩子只有11个月大,事发后医院一直推卸责任。菏泽一医院给11月大患儿用过期药品: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停职据悉,7月22日10时29分,菏泽医专附院护士为该患儿更换电解质补给注射液。10时39分,值班护士得知所输药品过期,立即停止输液,此时已输入药品约20毫升。

11个月大患儿被用过期药品,追责山东菏泽医院

菏泽一医院给11月大患儿用过期药品: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停职并第一时间通知医生查看患儿身体状况。患儿主治医生称,经过几日的治疗和观察,目前患儿病情稳定,未发现明显异常反应。

菏泽一医院给11月大患儿用过期药品: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停职针对此事,菏泽医专附院已成立专门处置和调查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并向患儿家属诚恳道歉。相关责任人员魏某、安某已被停职,等待调查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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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医院积极对患儿进行常规治疗,严密观测病情,确保患儿早日康复,对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也将依法进行协商。

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戒,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医疗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操作流程和规范,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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