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今年已66岁,他到中山三院岭南医院施行手术是为了“兑现诺言”。
作为负责器官移植工作的卫生部副部长,被媒体称为“学者型官员”的黄洁夫一直主张公民器官自愿捐献。早在2003年,他便提出脑死亡立法,并在2010年力推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在昨日完成手术后,黄洁夫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在黄洁夫看来,和国外相比,除了具体国情导致公民身故后愿意捐献者较少外,死亡标准界定的不同也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按照国际公认伦理学原则,器官捐献模式选择有脑死亡捐献、心死亡捐献、亲属活体捐献、非亲属活体捐献等。应该说,脑死亡是最科学的死亡判定标准。”他说,我国也于2003年发表了中国“脑死亡”判断标准和建议判定死亡程序,但由于中国文化传统,国人对“脑死亡”认识还有一个过程。
为尊重国情,在试点中创新采用了“心死亡”和“脑死亡”两套标准可同时存在,创新性制定出中国DCD标准,提出了“中国心脏死亡器官分类标准(DCD)”分为脑死亡器官捐献,心死亡器官捐献和脑心双死亡器官捐献。在试点捐献分类比例上,脑死亡捐献占9%,心死亡捐献占47.5%,脑心双死亡捐献占43.5%。
传统判定死亡
传统判定一个人死亡的标准就是永久性的心脏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后,身体其他部位的组织和器官都将因得不到氧气与养分的供应而失去能。
脑死亡
人体脑组织是由大脑、小脑和脑干三部分组成的,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它控制着人体呼吸、心跳、血压等重要功能。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脑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渐丧失功能。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就是指脑干死亡。
近十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死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自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
植物人是否可以器官捐献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没有发生脑死亡,所以不能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