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美丽,38岁的佛山唐女士听信美容公司“童颜魔法”的神奇效果,豪砸12.6万元接受美容服务。因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唐女士状告美容公司返还巨额服务费并赔偿一倍服务费。该案于近日在禅城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支持唐女士请求,美容公司需返还本金、赔偿金额等费用累计超过25万元。
案情“返老还童”未果女子状告美容公司
唐女士介绍,她在去年8月到某知名美容公司购买“童颜魔法”项目套餐,对面部、眼部等进行美容,共支付12.6万元费用。然而,唐女士认为,付款后美容公司一直未与自己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安排具相应医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为其进行美容服务,仅安排普通员工进行简单的面部按摩,无任何美容效果。唐女士以美容公司存在欺诈、未提供符合相应市场定价的美容服务以及未达到宣传中所承诺的美容效果为由诉至法院。
美容公司反驳称,服务开始之前,工作人员曾经就服务内容、价格、注意事项等向唐女士作了详细说明。在征得唐女士同意后再收取费用,已履行完毕所有服务,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安排有资质并经过专业培训的资深美容师,使用“塑美极”美容仪器为其服务。唐女士在服务过程中没有任何不满意,只是在服务后经人挑唆才到公司无理取闹。唐女士所称的虚假宣传等事项已经报警处理,经警方调查公司不存在虚假行为,未对控告予以立案。
一审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法院判决翻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公司向唐女士宣传“童颜魔法”是一项“能够通过一次治疗即达到显着提拉、紧肤、除皱效果,并可达到持续数年延缓衰老重返青春的神奇效果的美容术”,唐女士听信上述宣传,称花费了12.6万元进行消费。美容公司作为消费服务的提供方未能证明唐女士在消费完上述服务后达到承诺的效果,且基于一般常识判断,仅依靠一次美容服务并不能达到“持续数年延缓衰老重返青春的神奇效果”。此外,美容公司亦未能证明其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塑美极”仪器经过国家相关权威部门认证的证据。基于以上分析,法院认为美容公司提供服务采用了虚假宣传的手段欺骗、误导唐女士进行消费,其行为构成民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美容公司向唐女士返还服务费12.6万元及相关利息,另外赔偿原告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