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过期针水打进患者体内 院方道歉家属仍不满意》记者今日从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获悉:该院已对事件责任人停职检查。
据介绍,7月28日,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当班护士为患者韩先生输注脂肪乳氨基酸液时,患者家属发现一袋药品已过期于是便告知护士,护士在查看确认后立即停止了这袋液体的输注,并马上通知了值班医生查看病人。与此同时,院方马上组织专家以及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韩先生也未出现输液所致的不良反应。5天后,他在他在医院顺利地接受了原发病的手术治疗。
“我院建于1950年,1995年被评为三级乙等医院。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公立医院,出了这样的事,实在令人痛心。”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医务部杨主任说,医院向当事患者韩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并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处理问题,绝不回避责任。
据杨主任介绍,从7月28日开始,医院就组织相关部门以及院内专家对全院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了清理和排查,未再发现过期药品。
7月30日,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了缺陷分析会,认真查找未按规章制度落实的具体环节、原因及责任人。经确认,由于在两个环节上执行不严导致此事发生:一是药剂科没有严格按照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摆放药品,且在药品出药剂科时没有认真核查有效期;二是当班护士在输液时没有认真核查药品的有效期。
杨主任表示,目前,医院已对事件责任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以停职检查处理。同时,在全院再次重申三级质控制度,强化用药制度的监督,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今后将加强管理,更加严格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落实相关制度,加强培训,加强责任心,鼓励患者参与用药安全的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也感谢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医院的关心、支持及监督。(杨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