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建议的办理方案》(以下简称《办理方案》)。记者了解到,2015年我市将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每个街道建成一家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
随着深圳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产生迫切需求。
根据《办理方案》,我市将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明年6月份之前,我市将制定《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同时完善财政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事业的保障机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对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或者服务设施,根据其投资额、建设规模、床位数、入住率等因素,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或者运营补贴。
规划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仅有30家,可提供床位4000多张,仅以16.2万户籍老人计算,是近200名老人在“争”一个床位,距离到2015年我市要实现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的目标,缺口仍大。对此,《办理方案》提出,我市要规划建设配备床位700张左右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为孤独优抚对象、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紧急救援等服务。同时,加快市区两级福利中心的扩建升级,新增床位2150张。其中,罗湖、南山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将于明年底前完成。盐田区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和福田区老人护理中心项目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
建设15间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未来几年,我市在增加机构养老设施的基础上,将更加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到2015年,全市每个街道要建设一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膳食、护理康复、心理咨询等集中照料服务。《办理方案》提出,在2014年年底前,要重点建成15间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我市还将利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施,增加为老人提供健康体检、康复体检、康复理疗、医疗保健和健康指导等养老医疗服务,对行动不便老人上门开展健康体检。
探索建立“三无”老人生活津贴制度
我市在继续实施为80岁以上户籍老人发放生活津贴的基础上,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我市将探索建立给他们生活津贴制度。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失独”老人生活散居津贴标准、机构供养保障制度和救助保障机制。
我市还将加强政策引导和政府扶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设计与老年护理相适应的保险产品,增强老年人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