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卫服务规划纲要发布 量化指标落地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未来5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进行了全面规划,为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病有所医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重点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等问题,并首次打破行业壁垒、部门利益、行政区划和专业局限,对卫生、教育、军队、企业、社会、民营等兴办的各类医疗资源进行统筹布局。

提出量化指标促进医卫资源布局

2020年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重在调整结构、系统整合、促进均衡,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整体运行效率。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的发展目标,这是我国首次对医疗机构发展床位规模提出了量化指标。

《规划纲要》还首次明确了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即: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原则上设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中医类医院;地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200万人设置1-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省级区域划分片区,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0万人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过去,不少地方制定了区域卫生规划,但都是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地。《规划纲要》最大的特色是提出了许多量化指标,增强了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

严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

省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不超1500张

《规划纲要》指出,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并选择部分单体规模过大的国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开展拆分试点。

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扩大境外资本独资办医试点

《规划纲要》明确,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发展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

避免重“物”不重“人”

每万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

《规划纲要》指出,目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4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10%。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

《规划纲要》还将每万居民全科医生数设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规划避免了重“物”不重“人”,这些部署将从根本上促进扭转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硬件设施建设、轻软件内涵发展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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