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医院女医师出诊被砍伤”追踪
新京报讯(记者张玉学)近日,砍伤北京同仁医院医生徐文的嫌疑人王宝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事件中受伤的医生徐文,仍在家中休养恢复。
受害医生身中20余刀
检方介绍,被告人王宝洺因认为被害人徐文对其实施手术有过错,而怀恨在心,并起意报复。2011年9月15日15时许,他携带菜刀至北京同仁医院门诊楼四层耳鼻喉科,持刀连续砍击徐文头部10余刀,并在徐文倒地之后,仍持刀继续追砍,又砍击徐文身体10余刀,严重危及徐文的生命安全。徐文身体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宝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医院要求“严惩凶手”
据了解,目前,该事件的受害医生徐文,还没有到医院上班,一直在家休养。她的同事称,尚没有得到徐文上班的消息。
同仁医院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想对外界过多地谈及案情及进展,他们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判决。
此前,3月26日,北京同仁医院在新浪发表微博称:“发生于2011年9月15日的‘同仁血案’已过去半年,目前,砍伤我院耳鼻喉科徐文主任的凶手王宝洺,已被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起诉。在此之前,王宝洺一直在看守所关押。我院广大干部职工持续关注:期待法律严惩凶手,捍卫医者尊严!衷心祝愿徐文主任早日康复!”
释法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区别: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区别两个罪名的关键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