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报道称,四川青年谢鹏在公司在今年5月试用期将满时接受体检,医院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做了HIV抗体检测,还将结果告知谢鹏的公司和两级疾控中心。
谢鹏告诉记者他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大楼里。2017年5月9日上午体检完,下午他又被通知去复检,医生在告知自己HIV检测阳性结果后,谢鹏当头棒喝,之前他不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他也不知道原来这次体检以“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了HIV检测。
确诊HIV的检测报告单受访者供图
一个月后,仍在公司上班的谢鹏接到了“回家养病”的通知,他很气愤。“没去上班后,我就去做一些兼职,勉强维持日常生活。”
2017年底,收集好证据的谢鹏起诉了公司,在法院的调解下,他要回了工作。但回到公司后,谢鹏发现工作已经“变了味”。公司领导让他在家上班,也不再给让他接手核心工作。
“我感觉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拖累单位的废物,两年之后公司肯定也不会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了。”谢鹏说。
今年11月,谢鹏向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和市中区疾控中心、内江市疾控中心,要求被告作出书面道歉,赔偿给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及其他费用。
谢鹏的律师告诉记者,医院虽然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但在体检过程中,也应该符合《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3条所规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的原则”,提前征求被体检者检测HIV的意见。
12月27日,法院对这起“HIV隐私侵权案”作出判决,驳回了谢鹏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该结果,谢鹏感到失望。虽然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心理预期,但当最坏的结果发生时,他怕这会开一个口子,“之后任何普通员工都可能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公司用更严格的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以后或许可能会有更多的‘谢鹏’出现”。
“我也没考虑再丢工作的事了,只觉得医院和两家疾控中心中的任何一方当时要是拒绝单位的委托,我不会陷入现在的境地。”谢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