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载暴恐视频宣扬恐怖主义 为追求刺激心理


为寻求刺激,41岁的某公司库管员李某通过登录境外网站、加入国内社交群等方式下载宣扬恐怖主义、宗教极端思想的视频9部、图片1张,并存于电脑中。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李某是北京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因负责管仓库需要记账,单位给他配了一台电脑。据指控,李某于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间,通过登录境外网站、加入国内社交群等方式下载宣扬恐怖主义、宗教极端思想的视频9部、图片1张,并存储于其持有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内。2016年5月28日,李某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责任。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反恐怖总队出具的审查意见,李某持有的“伊斯兰国”组织发布的暴恐视频等9部视频及1张图片,内容涉及宣扬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含有“伊斯兰国”组织以极度血腥残忍的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实施暴恐活动的内容,具有极强煽动性、示范性、恐吓性和暴力性,属于典型的暴力恐怖宣传品,危害程度较大。

李某当庭认罪,称他本人没有宗教信仰,下载这些暴恐视频就是为了追求刺激,也未向外传播过。事发后,公司出具证明称,李某一贯工作认真,和同事相处也很好,希望法院能对其宽大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检方指控成立,鉴于李某系初犯,能够如实供述等情节,一审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从轻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