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家售腐败变质饮料 一瓶卖1.5元赔1500元

8月中旬,贵州省思南县塘头辖区消费者王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1.5元的饮料。购买后,王某当即打开给孩子饮用,孩子喝了一口后,感觉饮料有异味,遂引起王某警觉。经王某检查,发现该瓶饮料已变臭,已不能饮用。王某立即将该情况告知销售商,同时向工商机关举报。

接报后,思南县塘头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经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和对当事双方展开的询问调查,确定该瓶饮料是王某从这家超市购买无误,虽然饮料瓶上标识在有效期内,但该饮料已变臭,已不能饮用。

执法人员将这瓶变臭的饮料与超市待售的与该饮料同批次同型号的其它饮料进行比对,发现其它饮料味道和气味正常,此瓶变臭饮料为个别现象。

销售商主动与王某在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医院检查,经医院检查及近期观察,无身体不适症状。销售商因自身疏忽大意,未履行认真检查的职责,主动提出对消费者进行补偿。

销售商向消费者作出道歉,主动向消费者支付1500元作补偿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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