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民冯先生在天津河东区津塘路人人乐超市购买了8袋跃兴旺金丝小枣,共计消费102.4元。冯先生购买后发现,8袋金丝枣在保质期内均发霉变质。19日,冯先生与厂家业务员协商解决此事,他告诉记者,自己遭到了辱骂与殴打。
冯先生告诉记者:“这些金丝枣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份,保质期是18个月,发现金丝枣发霉后,我就找到超市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超市约定第二天由厂家津福友联商贸公司业务人员解释并赔偿。第二天(19日)我如约前往,却被一位贾姓业务员言语侮辱并殴打,后经民警调解,厂家赔偿我医疗费及食品发霉赔偿共计500元。”
虽然此事得到了解决,但是冯先生始终觉得自己遭到殴打的事情非常气人。冯先生说:“我思虑再三还是想反映出来这件事情,不让更多的消费者承受了经济损失,还要被人格侮辱。”
7月25日,记者联系到人人乐超市,超市负责人表示:“冯先生是和厂家的业务员沟通的,他们好像认识,都是在店外解决的,至于是否发生肢体冲突我们超市不知情。”
冯先生提供的受伤照片
随后,记者与厂家津福友联商贸公司取得了联系,一位不愿透露所在部门的工作人员张先生核实过情况后告诉记者:“确实有金丝枣发霉的事情,但是我们已经解决了,赔偿给了冯先生500元。至于他遭到了业务员殴打这件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我们没必要打人再陪医药费。”
记者将厂家的回复告知给了冯先生,冯先生表示:“当时民警也在现场,都有出警记录,出警时间是2013年7月19日11:35,他们即使否认,打人事实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