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喝雪花啤酒发现异物


瓶底部有几块黑色的悬浮物,悬浮物中心呈黑褐色,周围有一层银耳颜色的毛茸茸边缘

本想喝啤酒解暑,没想到喝到一半发现酒瓶里居然漂浮着黑色异物。日前,家住塘汛镇的徐先生致电本报呼叫中心称,喝了啤酒以后自己一直恶心反胃。随后,他向厂家提出索赔,但未得到满意解决。昨(2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日前,徐先生在塘汛镇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绵阳本地生产的雪花啤酒。14日,徐先生在吃晚饭时从中拿了一瓶,谁知喝到一半的时候却发现里面有黑色菌斑样的异物:“当时就恶心得不行,晚饭也吃不下去了。”

这箱啤酒是今年3月14日生产的,并没有过保质期,而且是刚打开不久,怎么会有黑色菌斑在里面?徐先生第二天通过工商部门找到生产商,要求对方赔偿1500元损失费,但对方表示只能赔偿他60瓶啤酒。“啤酒本来就有问题,赔给我我也不敢喝,这种赔偿方式有啥意思?”徐先生表示,希望对方能够将这一批次的啤酒收回,也想提醒市民购买时注意。

昨日,记者在徐先生办公室看到,这瓶啤酒是今年3月14日晚上7点04分生产的,保质期为180天,瓶底部有几块黑色的悬浮物,悬浮物中心呈黑褐色,周围有一层银耳颜色的毛茸茸边缘,摇晃一下更加明显。

黑色异物到底是什么东西?是否对人体有害?昨日,记者联系到华润雪花啤酒绵阳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杨先生,他表示目前具体原因还无法认定,将按照工商部门的处理程序与消费者进行协调。

杨先生告诉记者,徐先生第二天将这件事情反映到经开区工商局以后,他们公司就有人前往进行协调。由于徐先生所喝的啤酒已经打开,异物究竟如何进入到瓶中他们也不清楚,有可能是啤酒瓶没有洗干净,也有可能是对方打开后放置让空气进入造成,具体原因无法认定。出于对顾客负责的态度,公司提出赔偿徐先生五件共六十瓶酒,但对方却要求赔偿一千五百元的精神损失费,这让他们不能接受:“如果他喝了身体感到不适,检查确实是因为酒的原因我们会负责,但现在具体原因不清楚,他身体又没有事情,按照规定我们只能赔酒给他。”

记者从经开区工商局了解到,接到徐先生投诉后,他们便对双方进行了协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但由于目前徐先生身体无异常状况,而关于精神损失费在法规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只能继续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消费者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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