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冰洋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北冰洋公司)起诉北冰洋双棒生产方,要求对方将市场在售的北冰洋双棒全部撤回并销毁、立即停止使用北冰洋商标,理由是对方频出质量问题。被告方否认存在质量问题,并表示在维持商标使用的前提下,被告愿意补偿原告相关费用。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
双棒曾被查出菌落超标
据了解,2001年4月,北冰洋公司与北京双都食品厂,合资设立北京北冰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冷冻食品公司)。北冰洋公司授权冷冻食品公司使用北冰洋商标,生产北冰洋双棒,冷冻食品公司由双都食品厂承包经营,承包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
2011年10月12日,北冰洋双棒被北京市质监局检出菌落超标。针对该事件,2011年10月15日,北冰洋公司成立了品牌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责令生产方停业整改,生产方负责人签字同意,接受整改。
2012年3月15日,北冰洋公司对冷冻食品公司生产北冰洋双棒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仍发现其在生产及管理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比如,配料设备清洗没有采用CIP专用设备;所用原材料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26日的葡萄糖没有三证和外检报告;牛奶、香精等无外检和批检;生产过程中没有进行化验等问题。
对此,北冰洋公司一再发函,要求被告解决其在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但是被告对此一概不理,仍擅自生产销售北冰洋双棒。
在2012年4月24日进行的产品送检中,检验结果仍不合格。同年6月,又被媒体爆出北冰洋双棒中吃出苍蝇,给北冰洋品牌形象造成了极端恶劣的影响及不可估量的损失。
诉请生产方停止用商标
北冰洋公司因此诉请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北冰洋商标,判令被告将市场在售的产品全部撤回并销毁,并支付之前所拖欠的商标使用费等109万元。
“眼看天就热了,‘北冰洋’汽水也在大批量上市,而被批为‘脏雪糕’的北冰洋双棒还在生产,我们不得不靠诉讼叫停。”昨天上午,北冰洋商标所有者、北冰洋公司副总经理邢慧明举着一张北冰洋双棒中夹杂着一只苍蝇的图片称,北冰洋此次拿自己开刀是不得已而为之,着实为了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维护北冰洋信誉,“否则北冰洋就失去了消费者。”
被告
允许使用商标可做补偿
针对原告出示的证明北冰洋商标遭遇信誉危机,及双棒遭遇质量安全问题等近20项证据,冷冻食品公司及双都食品厂表示,原告所诉的商品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其实并不是孤立的商标纠纷。
被告方表示,当时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是基于双方的合资,冷冻食品公司承包给双都食品厂经营,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等也都关联在一起,“不能单独拿商标说事”。2001年1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包含了商标使用的事项,但没有约定终止使用商标的情况。
被告方称,2011年10月12日,北冰洋双棒被爆菌落超标后,原告出台的《关于加强品牌和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这个文件,被告认为是一个单方的文件,并非合同的约定,原告要求终止使用商标,一个主要依据是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但这个事实不成立。被告认为原告诉请停止使用的商标和之前使用的不是一个,被告律师称,庭下会进行进一步核实。被告方要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请,代理律师还当庭表示,在维持商标使用的前提下,被告愿意补偿原告相关费用。
庭审后,被告方婉拒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