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饭店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 老板厨师被判刑


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这样的传闻坊间早有流传。2011年2月工商总局、卫生部等4部门也针对问题火锅底料等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处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等非食用物质的企业,但因添加罂粟壳被处罚的案例一直以来都很鲜见。

不过,日前宿迁有关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动了真格。因为生意不太好,宿迁市区一家连锁料理店老板和厨师长竟在火锅底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让客人“吃了还想吃”。昨天,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该市首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料理店负责人和厨师长分别被判刑。

案件披露

案发三份汤料样本查出罂粟碱

在宿迁市,提起湘鹅庄汤锅料理店,很多爱吃火锅的市民都曾经光顾过。这家全国连锁火锅店曾在宿迁市区霸王举鼎附近和幸福南路开了两家一定规模的店面,但都在去年春夏生意红火之时,先后关门。

“因为在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该餐饮单位已被依法吊销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宿迁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一位执法人员介绍说。宿迁市宿城区湘鹅庄汤锅料理店于2009年11月4日经宿迁市卫生局和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发放餐饮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属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当时年仅三十岁的王女士。

在一次随机采样监督检测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宿迁市湘鹅庄汤锅料理店火锅底料中有可疑成分。为了保证万无一失,2012年2月,执法人员再次对幸福南路的湘鹅庄二分店进行随机采样监督检测,这次执法人员发现所抽取的3份火锅汤料中均有可疑物质。

执法人员将样品送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发现,三份样品中均含有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吗啡等有毒、有害成分,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涉嫌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

交代老板授意厨师长添加罂粟

讯问中,该店负责人王某称火锅底料由新疆的连锁总部统一配送,但进货单已丢失。该料理店全国有几十家连锁店,案情重大,药监部门随即与宿迁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赴新疆调查。

在当地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下,联合调查组对该连锁企业总部的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并未检出罂粟碱等有毒、有害成分。同时也未发现宿迁湘鹅庄火锅料理店从总部购进火锅底料的相关信息。

在证据面前,王某和厨师长尚某无法再狡辩下去。据王某供认,因其经营的料理店生意不好,为了吸引顾客,是她让尚某在店内熬制的红油中加入罂粟壳粉。王某先从非法渠道采购罂粟壳,粉碎后由尚某加入其自制的火锅底料中,以增加口感,吸引顾客。王某供认,该自制火锅底料仅供宿迁门店使用,未销售至其它餐饮单位。

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某、尚某于去年6月2日被宿城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

判决老板、厨师长双双被判刑

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梅玲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王某、尚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但两人在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只是为了火锅好吃一些吸引顾客,在案发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遂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1万元;判处尚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5000元。

宿迁市药监部门执法人员表示,该市每年都会对火锅店进行重点抽检,但目前只发现湘鹅庄这一例。如果怀疑自己吃了罂粟壳火锅,市民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新闻延伸

罂粟壳没什么调味作用

本案中,店老板王某说,她在火锅底料中加入罂粟壳,就是为了让火锅好吃,吸引回头客。那么罂粟壳真的“好吃”吗?宿迁市一家医院的资深药剂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大多数罂粟壳本身是没有味道的,有些罂粟壳甚至带有酸涩的苦味,火锅汤底本身对食物的调味作用都非常微小。

事实上,餐饮经营者在火锅中使用罂粟壳,目的主要是让人上瘾。罂粟壳其实就是干燥之后的罂粟果壳,含有包括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多种生物碱,长期食用能使人体产生快感,处于一种特殊的愉悦状态,并逐渐产生依赖,最终导致上瘾。长期食用罂粟壳严重时可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

如何辨认“罂粟锅底”

火锅店的底料里是否添加了罂粟壳,从外观上很难识别。完整的罂粟壳呈椭圆形或瓶状卵形,一头尖,另一头呈6-14条放射状排列的冠状物。

火锅店通常是将罂粟壳碾成粉状,直接添加在食物中,或者将其和着香葱、姜片等一起做调料,甚至与辣椒粉混在一起,做成辣椒油,因此“罂粟壳火锅”难以辨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化验室的检验,取50ML的火锅汤(最好取下层含油少的汤)送当地的相关检测机构或公安局的刑事技术化验室进行成分的检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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