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人往牛百叶中加烧碱
牛百叶、鱼皮爽脆味美,许多市民都爱吃,但是有少数不法商人用工业烧碱、工业用双氧水等有害化学品等泡制这类水发食品,可能导致食用者致癌。刘某某因干这种违法勾当,被罗湖检察院提起公诉,罗湖法院最近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000元。
刘某某及张某(另案处理)租用罗湖区兴湖路翠湖小区一楼后面平房内无证无照经营加工牛百叶、鱼皮。今年6月,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刘某某及张某正浸泡牛百叶、鱼皮,并在房间内发现半袋的白色晶体工业烧碱(净重24公斤),以及一个盛有白色液体双氧水溶液18公斤的水桶。执法人员当场查扣白色牛百叶347公斤和黑色牛百叶570公斤,还有鱼皮155公斤。
经查,刘某某自今年2月开始,为了将牛百叶漂白,在内添加过氧化氢(即“双氧水”);为增加重量和口感,在内添加烧碱。之后刘某某又教会张某加工方法。经鉴定,在售卖的牛百叶和鱼皮内查出含有“工业烧碱”。因涉嫌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罗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黑心老板用双氧水浸泡鸡爪
记者昨天从罗湖区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两名李姓被告因用双氧水浸泡鸡爪(亦称凤爪)出售,均被罗湖区法院判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今年3月,张某某(在逃)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聘请李某、李某某在罗湖区草埔吓围村92号1楼从事食品鸡爪的加工,并将加工后的鸡爪销售。在加工过程中,李某、李某某先用双氧水浸泡鸡爪,再使用工业烧碱(非食用级氢氧化钠)对水后浸泡鸡爪,使鸡爪的色泽更加鲜美。3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东晓所对罗湖区草埔吓围村92号1楼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鸡爪1080公斤(其中760公斤已加工)、烧碱(氢氧化钠)、双氧水(过氧化氢)、煤气罐、煤气炉、包装箱、电子秤、冷柜等物品,后移交公安机关。罗湖区法院认定两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刑。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提醒:
常食双氧水超标食品会致消化道癌症
记者昨天就食用工业烧碱、工业用双氧水等泡水发食品的危害性采访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其提醒市民有少数不法商人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剂如工业烧碱、工业用双氧水等泡水发食品,使牛百叶洁白发亮、凤爪晶莹剔透。
这样泡制的成品会比正常的合格水发食品重3至4倍,保质期也能延长几倍,且卖相更好。消费者如长期食用问题水发食品,会给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如工业烧碱腐蚀性极强,对粘膜、皮肤有腐蚀作用。工业用双氧水含有砷及多种有害重金属物质,其强氧化性会通过与食品中的淀粉形成环氧化物,长期食用双氧水超标的食品,会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会引起消化道癌症。
如何识别有毒水发食品
消费者在购买水发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索取购物凭证。同时通过眼看、鼻闻、手摸等鉴别优劣,双氧水浸泡后的水产品肉质变得绵软,颜色发白,食用时口感变脆;使用烧碱发的水产品外观有嫩、胖、白特点,入锅后易缩小或化成渣。
眼看:即看其颜色,水发食品一般为其本色,如果过白且体积大,应避免购买和食用;
鼻闻:检查其是否有刺激性的异味;
手摸:看是否手一捏食品就很容易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