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们咨询一下器官捐赠的相关事项,好吗?”昨日,绝症男子李强的妻子陈远会联系到泸州晚报记者,希望通过晚报找到相关机构,待李强去世后,将他身上有用的器官捐赠给需要的人。记者随后联系到重庆红十字会,确定可以接受李强的眼角膜捐赠。
44岁的李强,在2010年被查出患鼻咽癌后,经过化疗病情得到控制,却在今年6月病症复发,到9月病情一度恶化,住进了泸医附院肿瘤科病房。据他的主治医生介绍,李强身体里的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和肺,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李强有一对2岁多的双胞胎儿子,妻子陈远会全力照顾老人和孩子,一家人的生活开支完全由李强75岁的父亲李宗发3000多元退休工资来支付。
9月5日、6日,泸州晚报通过《绝症男子放不开的情与爱》《绝症男子病房内补拍婚纱照》两篇文章连续报道了绝症男子李强在生命倒计时期间的心愿、遗憾和不舍。在得知李强及其妻子渴望弥补一个遗憾——补拍一张婚纱照的时候,泸州晚报和泸州新闻网牵线搭桥,得到泸州市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在李强的病房里,为他们免费拍摄了一套婚纱照。
“心愿了了,真的特别激动。”陈远会告诉泸州晚报记者,对此,他们一家充满感恩之心,决定用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我们决定待李强去世后,把他有用的器官捐赠给需要的人。”
只能接受眼角膜捐赠
李强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虽然每天坚持吃止痛药,也难忍肝脏疼痛,而且现在连东西也吃不下了,还不停干呕。“他骨瘦如柴,每天只能通过一斤牛奶来维持体力,最多能走几步路,基本都躺在床上。”陈远会告诉记者:“我怕时间紧张,希望通过你们尽快联系到相关机构接受器官捐赠,有用的都捐。”
随后,记者联系到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记者说明,对于因恶性肿瘤去世的人,不能进行器官捐赠,只能捐赠身体组织,如眼角膜。工作人员建议李强选择就近的有相关资质的眼科医院捐赠眼角膜。
昨日,记者通过重庆红十字会了解到,待捐赠者去世后6-12个小时内,都可以进行眼角膜取出,“所以,待李强去世后再联系我们对口医院的医生即可。”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捐赠人需要写一份书面的有效的遗书,证明自己的意愿,再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