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检验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71家企业的81批茶叶产品,9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我国茶叶加工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六六六、滴滴涕、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顺式氰戊菊酯、氟氰戊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三氯杀螨醇、甲胺磷、氰戊菊酯、联苯菊酯、乐果、敌敌畏、喹硫磷、铅、稀土、水分、总灰分、水浸出物、粗纤维、水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酸不溶性灰分、碎末茶、感官品质、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茶多酚、铜、霉菌、大肠菌群、标签等34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54%。
其中有18家企业的18批产品外形形状项目不合格,有1家企业的1批产品水浸出物项目不合格,有12家企业12批产品标签不合格。已按有关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