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状病毒疫苗禁忌揭晓 轮状病毒疫苗7个事项要注意
轮状病毒疫苗接种需注意7个关键事项,主要包括接种年龄限制、免疫功能缺陷、急性疾病期暂缓接种、疫苗成分过敏史、与其他疫苗间隔时间、接种后不良反应监测以及特殊健康状况评估。
1、接种年龄限制:
国产轮状病毒疫苗适用于2月龄至3岁婴幼儿,进口五价疫苗需在6-32周龄内完成全部剂次。超龄接种可能无法获得理想保护效果,早产儿需按实际月龄计算接种时间。
2、免疫功能缺陷:
先天性免疫缺陷病、艾滋病患儿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禁止接种。这类人群接种后可能引发疫苗株全身感染,需通过加强卫生防护替代免疫接种。
3、急性疾病期暂缓:
发热超过38.5℃、急性胃肠炎发作期或严重慢性病急性发作时应推迟接种。待体温正常3天以上、腹泻呕吐症状完全消失后再行补种。
4、疫苗成分过敏史:
对疫苗中辅料(如蔗糖、乳糖)或前剂次接种后出现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接种前应详细告知医生过敏史,必要时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5、疫苗间隔时间:
口服轮状疫苗与注射类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以上。若近期接种过免疫球蛋白,应推迟3个月再接种轮状病毒疫苗。
6、不良反应监测:
接种后需观察30分钟以防急性过敏反应。可能出现轻度腹泻、低热等反应,持续呕吐、血便或高热超过39℃需立即就医。
7、特殊健康评估:
胃肠道畸形术后、肠套叠病史、严重营养不良患儿接种前需专科评估。早产儿纠正胎龄满6周且体重达2.5公斤以上方可接种。
接种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哺乳期母亲可正常喂养。注意观察大便性状变化,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日常需加强手卫生,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出现持续腹痛、便血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接种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调节药物。合理补充维生素AD有助于增强疫苗免疫效果,饮食上暂不添加新辅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