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花2500元买了化妆品,用后却患上过敏性皮炎。黄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店家最后赔偿给她1万元。
黄女士称,2013年2月份,她在长乐郑和东路17号的化妆品店买了价值2500元的化妆品。“用了一段时间后,我面部起了一些小红疙瘩,到后来脸上就红肿了。”黄女士到美容店讨说法,店主解释说所销售的化妆品都是正规产品,不存在问题。黄女士担心面部红肿继续恶化,赶紧到长乐市一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过敏性皮炎。
黄女士拿着医院的诊断结果和费用清单,再次找到该美容店要求退货并赔偿,谁知商家只愿意退还部分产品费用和部分医疗费。为维护自身权益,黄女士向长乐城关工商所进行了投诉。
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调解。商家提供了该款化妆品的检测单,黄女士则拿出了医院的诊断结果。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共识,商家全额退还化妆品费用、医疗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