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商圈以“免费体验”为诱惑,拉一些爱美女士到美容店内“尝鲜”,再说服或强迫消费,这样的“陷阱”屡见不鲜,但仍有人上当。
不久前,19岁的小洪就进了这样一家美容院,乖乖掏了4000元办了张卡,前几天,她后悔了,去退卡,结果在店方人员的“循循善诱”下,不但没退,又付了8100元。等她清醒过来要退款,店家不同意了。
小洪刚高中毕业,没有社会经验,靠做家教,赚了一点钱。
不久前,她在天一广场逛街,被一家美容店营销员拦下,请求小洪帮忙填写一份调查问卷,说做了这份调查,就可以到店内免费做一次面部护理作为奖励。
正处青春期的小洪脸上长了一些青春痘,她正四处打探祛痘良方,听营销员说会有改善,便满怀憧憬地进了美容院。
店长、美容师热情接待,按摩手法熟练,小洪找到了做“上帝”的感觉,在对方的强烈推荐下,花4000元办了张美容卡。
做了一次美容卡护理后,小洪觉得效果不理想,想到这4000元是她辛苦做家教赚的,有些后悔,前几天,她来到店里退卡。
店方人员巧舌如簧,一顿狂轰滥炸后,小洪同意继续做美容护理,护理时,店方人员又说她身体机能不好,以“特优惠价”向19岁的小洪推荐保养胸部的商品以及胸部、卵巢等护理卡。
一番循循善诱,本打算去协商退款的小洪又付款8100元,走出美容店不久,她就清醒了,这才发现几乎所有的钱都进了人家的腰包。
小洪多次打电话到店方交涉退款,但店家严词拒绝,无奈下,她拨通12315电话,海曙工商分局灵桥所12315工作人员作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美容店负责人认为,小洪自愿购买美容产品并办了美容次卡,店方并无过错,坚决不同意退款,小洪在一边哭得泣不成声。
调解人员了解到,店方没有与小洪签定任何美容卡的消费协议,按道理,美容次卡属于预约式消费,应当与消费者签订购买协议,说明消费的方式、金额以及提供服务项目等明细,这样既保障消费者权益也能维护经营者合法的利益。
最终,店方负责人同意退还小洪未消费的美容护理卡9000元。
温馨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的“免费”服务,往往伴随的是有偿销售。消费者应该克服贪图小便宜的意识,坚持理性消费,当发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