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里搜”长虹电视屏裂“这几个词,搜索的结果是20万条记录。早在2010年开始,就有消费者反映购买的长虹电视出现屏裂。而到现在,问题没解决,屏裂的情况却越来越多。
7月份,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接连收到4位消费者投诉长虹电视屏裂的问题,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接到有十多位消费者的同样问题的投诉。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统计,目前投诉的消费者涉及到四川、湖北、山西、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宁夏、云南和贵州等地。
厂家回应:受外力影响损坏
“花了6000元购买一台长虹3DTV50738B等离子电视,7月13日早上开机发现电视屏裂,厂家的回复是外力所致。”四川的骆先生向我们投诉。山西的李女士、宁夏的刘先生以及潍坊的王先生在向长虹反馈屏裂后,都得到这样的回复。刘先生说:“5月24日买到的电视,安装完成后在使用的第六天电视内屏损坏,打电话给客服后,说是我们自己损坏,不赔偿。多次沟通后售后要求我们支付6500元维修费。”
消费者质疑“厂家鉴定”
大连的王先生对于电视问题跟长虹售后进行了多次沟通,长虹回复他称:“售后人员已经做出判断,电视机裂痕系人为造成,不在”三包“范围内,你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找第三方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质量问题,我们履行“三包”合同,进行更换。”
对此,王先生提出反驳意见:“一是长虹公司出具的是“故障处理单”,不是“质量鉴定”,不具效力;二是“故障处理单”中写的是“经判断”,不是“鉴定”字样,不具法律效力;三是即使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鉴定书,也应该是长虹公司出具,用以证明电视机裂痕是人为造成,从而解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长虹公司,而不是消费者。
湖南的唐女士说:“长虹厂家凭借照的几张相片,在外屏一点没有损坏,而内屏却会出现这样的裂纹的情况下就可以鉴定为是受外力所致吗?要怎么样做才能做到,不伤外屏仅伤内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隔空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