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 仅22%可直接饮用

记者近日从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环境地质环境研究所获悉,该所实施的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审。成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污染较轻。

从2006年开始,项目组历时5年,完成了华北平原1∶25万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14.46万平方千米,1∶5万重点区地下水污染调查2.3万平方千米,采集地下水样7451组,每组样品现场测试物理化学指标7项,实验室测试无机化学指标27项、有机化学指标36项。这是该地区最系统、最全面的区域地下水水质和污染调查评价工作,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数据。评价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况,分析了地下水水质影响因素和污染来源,并基于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进行了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

地下水质量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无Ⅰ类地下水,仅在大清河冲洪积扇零星存在,Ⅱ~Ⅲ类地下水沿太行山、燕山山前呈带状分布,沿地下水流向下游逐渐变为以Ⅳ类地下水为主,至中部平原下游和滨海平原主要分布为Ⅴ类地下水。其中,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1.25%,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6.55%。深层地下水综合质量分布基本与浅层地下水类似,但综合质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其中,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占有26.45%,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Ⅳ类地下水占23.13%,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的Ⅴ类地下水占50.42%。氟化物、碘化物和溶解总固体等原生指标是地下水质量差的重要原因。

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遭受不同程度污染的地下水高达44.13%。深层地下水污染较轻,遭受污染的深层地下水也以轻污染为主,未受污染的地下水达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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