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猥亵男童 恋童癖是个什么病?

来源:金羊网

服务员猥亵男童,服务员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聚餐时家长饭后继续和朋友聊天,让孩子一个人离开包间玩,不少家长做过这种事。听完这个案例,你还敢这么做吗?在北京的一家海底捞门店,有个男童在家长继续“海聊”的时候离开包间去大厅玩耍,结果被一名海底捞男服务员带到另一个没人的包间里实施了猥亵。最终,刘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日前,《法制晚报》记者回访涉案门店时发现,包括涉案包间在内的包间区均已拆除。

男童跑出包间被海底捞服务员猥亵

2016年夏天的一天,男童小军(化名)在父母的带领下,到海底捞在北京的一家门店的包厢参加朋友聚餐。

吃完饭,大人们继续在包厢里聊天,小军觉得无聊,就离开父母吃饭的包厢去玩耍。

据了解,当时小军的父母觉得孩子也不算太小了,就没太在意。但过了一会儿,孩子回到包厢,情绪低落。

小军的父母看出孩子情绪不好,但也没多想,猜测孩子是困了,于是结束聚餐带着孩子开车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小军告诉父母,他一个人离开包厢后,被一位男服务员带到一个包厢内猥亵。

听完孩子的讲述后小军父母马上就报了警。警方在当天就控制了猥亵男童的海底捞服务员。

辩护称犯罪轻后果小被法院否定

猥亵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出生于1996年,来自湖南临湘市,只有初中文化。

2016年底,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将刘某以犯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

庭审时,刘某当庭认罪。来自北京元赫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认为,刘某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后果相对较小,且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建议法庭对刘某从轻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刘某无视国法,为满足个人淫欲,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后果较小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不能算情节较轻,故对此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刘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

恋童癖是种怎样的情感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患者以男性多见,女性极为少见。受害者为女孩或男孩,年龄多在10一12岁之间,也有小至3岁以下的。学术上,它产生于19世纪末,但在西方公众话语中的出现,则基本上是从上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的。90年代以后,随着打击网络恋童癖色情犯罪的热潮,它逐渐成为公众话语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伦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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