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 建议考虑“医闹”问题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相关报告昨天审议通过,报告建议,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遗体捐献管理法律制度,并建议有关部门修订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时,考虑医疗场所暴力伤害问题。

遗体捐献立法可行性论证已开展

报告提到,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遗体捐献法的议案,认为当前遗体捐献存在渠道不畅、保存管理无序、尊重意识淡漠和医学使用缺乏监管等问题,严重制约遗体捐献工作正常开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遗体捐献涉及法律、医学、殡葬制度改革和社会伦理道德等诸多方面,是一个复杂敏感的问题,立法需进行慎重周密的考虑。报告还提到,近年来,教科文卫委组织开展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研中,已加强对遗体捐献情况的了解和收集,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遗体捐献立法可行性的研究论证。

现阶段,中国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仅约百万分之零点六,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或修订

目前医疗场所暴力伤害事件,尤其是恶性伤医事件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此现象严重干扰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亟须通过立法有效遏制暴力伤医事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医疗场所暴力犯罪成因复杂,需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议有关部门修订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时考虑上述代表建议。报告还显示,今年共有31名人大代表提出制定医疗纠纷处置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法的议案。代表认为,当前医疗事故处理机制滞后,医疗保险理赔机构的法定职能不适应现实需要,处置医闹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和有力手段。

对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制度十分必要,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努力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风险分担与保险理赔等制度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并研究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着力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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