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4日从重庆市卫生局获悉,该局已联合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医管局共同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实施《成都市医院安全防范标准》,据悉,这是成都市首个医院安保标准。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出台医院安全防范标准并让医院付诸实施,目的是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标准”对医院安保人员的配备作了明确规定:保安员数量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20张病床1名保安的标准配备,原则上要求二级医院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保安应急机动队伍,三级医院建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保安应急机动队伍,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干部、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除了保安人员的配备标准,文件还对安保装备进行了规定,除提出头盔、防割手套、胶木警棍等防护装备要求做到每一班保卫人员不少于人手一件外,同时提出可以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但必须由专人保管谨慎使用。
安保只是“标准”的其中一项内容,除此之外,还对医院的人防建设、物防建设、技防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建议。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将按照“标准”执行,每年年底前将对各相关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情况的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