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用非饮用水龙头 存重金属超标风险

水龙头重金属超标问题,历来受消费者关注。近日,上海市质监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辨清购买的水嘴是否适合接触饮用水,以免出现重金属超标问题。专家指出,除使用不合格产品外,将不适宜用于接触饮用水的龙头用于厨房、面盆之上,也有可能导致接触过量重金属。由于目前国标中只对面盆及厨房水龙头的重金属析出量做了规定,而其他用途产品并无此方面考量,专家提示,在购买接触饮用水龙头时,务必看清产品标称的用途,避免混用。

仅厨房、面盆龙头

重金属析出量有限定

日前,上海市质监局发出水嘴质量安全消费提示,其中显示,根据国家标准GB18145-2003《陶瓷片密封水嘴》要求,产品所使用的所有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材料,应符合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的规定。目前存在一些厂家不在水嘴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该产品是否可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情况,也存在一些商家或消费者没有使用符合GB/T17219-1998要求的水嘴作为与饮用水接触的用水器具。而研究表明,长期使用铅、锰和铬(六价)等重金属析出量超标的水嘴作为饮用水器具,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这个提示不免让消费者产生疑惑,水龙头有哪些不能接触饮用水?不是所有水龙头都应该避免重金属超标吗?北京建筑材料检验中心水暖卫浴实验室主任赵钢介绍,这是消费者的认识误区。其实我们日常使用的水龙头可以根据用途分为普通洗涤水嘴、洗面器水嘴、厨房水嘴、浴缸(含浴缸/淋浴)水嘴、净身器水嘴、淋浴水嘴、洗衣机水嘴等很多种类。其中,现行国标中只引用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的规定,只对面盆和厨房龙头两种产品的重金属析出量做了明确要求。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不再引用GB/T17219-1998外,直接对面盆和厨房龙头的17种重金属析出量做了规定,但其他用途龙头仍未列入此项要求之中。

不可混用多无人知晓

那市场上商家产品对水嘴是否能用于饮用水有没有进行标示?导购又能否正确引导消费者呢?在某大型建材超市,京华时报记者看到水龙头分为厨房龙头和其他用途龙头分区域陈列,产品外包装上会注明产品的用途,比如面盆龙头、浴缸龙头、洗涤龙头等。但记者打开多个品牌的产品包装,均未发现使用说明上提示该产品是否能直接接触饮用水。当记者询问导购员,一款普通洗涤龙头是否能用在厨房水盆上时,其回答:“不能吧,这个是单冷的,厨房龙头一般要冷热水的。”并未提及该龙头按用途来说,不能接触饮用水。

在网购平台,记者在某品牌旗舰店中看到一款标明为冲洗拖把的洗涤龙头,记者以要买便宜、简单龙头为名义,询问这款龙头是否能用于厨房。该导购表示,让记者看看尺寸图,如果装得上,就能使用。

消费提示

看清产品名称再购买

就记者在市场上得知的情况,赵钢表示,国标中并没有要求企业在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上标注水嘴是否能接触饮用水。消费者购买时,应该关注产品标称的名称及其所执行的标准号。最重要的是按用途使用,不混用。

根据规定,产品必须在名称中标明其用途,如厨房水嘴、洗涤水嘴、浴缸水嘴等。消费者首先可根据这个判定水嘴基本使用部位。目前,水嘴产品还在执行国家标准GB18145-2003《陶瓷片密封水嘴》,该标准名称应标注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书中。而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是方法标准,无需标注。“如果产品名称中表明其是厨房或面盆水嘴,那么就默认执行了GB/T17219-1998,重金属析出量必须符合要求。”

另外,一些小型市场上还有一些无外包装、无标称名称的水嘴产品,赵钢建议,这类产品消费者无法判断其用途和质量,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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