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来临,蚊子猖獗,各种驱蚊产品纷纷上阵。记者日前走访广州部分卖场获悉,目前正是驱蚊产品的销售旺季,与往年相比,今夏市场上出现很多新奇驱蚊产品,除传统的驱蚊花露水、蚊香、蚊怕水、杀蚊喷雾等外,网购市场上还有各种驱蚊带、LED灭蚊灯器、光触媒灭蚊器、电子超声波驱蚊器、中草药包等。不过,最近网上流传,驱蚊液、蚊香、电蚊香均含有农药成分,有些还标注“微毒”。部分消费者担忧,使用含农药的驱蚊产品是否安全?
记者日前走访卖场发现,很多驱蚊液、蚊香、电蚊香外包装说明中,都标明含驱蚊类农药的名称及含量,有的产品注明“微毒”。如一款电热蚊香液产品包装上,标明“四氟甲醚菊酯含量:0.62%”,在产品包装背面还标示“微毒”。另一款电热蚊香片上标注“右旋烯丙菊酯含量:50毫克/片”,同样注明“微毒”。国内知名的六神驱蚊花露水上,也标注“驱蚊酯含量4.5%”,同时标明“微毒”。安速电热蚊香液则标注“炔丙菊酯含量:0.81%”,其包装说明上还标注“中毒急救”提醒。
记者看到,国内品牌驱蚊产品不少均标注有农药生产批准文号,比如六神驱蚊花露水的包装上,就明确标注“农药生产批准文号:HNP51131-11379”“农药正式登记证号:WP20080601”。
驱蚊产品含农药成分对人体是否有害?
“驱蚊产品划归为农药产品管理范畴,它属于家居卫生杀虫用药,有农药登记号的驱蚊产品比普通化妆品更安全。”6月12日,长期研究日化技术的资深专家、中山大学客座教授张博士告诉记者,我国对农药的管理比化妆品更严格,有农药登记号、获有农药生产批文的驱蚊产品比没有的更有保障,“凡是有农药登记的,必须在中国疾控中心进行过毒理实验,符合标准、剂量在安全范围内才可获得登记号;而普通化妆品一般都没有强制要求做毒理实验。”
据悉,根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只要宣称了驱蚊作用的产品就在该条例范围,而且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后才可上市。
据介绍,划归到农药产品范畴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毒性”,包括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5级,世界卫生组织毒性分级中有“实际无毒”级别,与我国的“微毒”相当。
“正规厂家生产并获得登记的驱蚊花露水,消费者可以放心按照标签规定使用,不必过分担心驱蚊花露水的使用安全。”张博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