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流氓团伙”调戏女孩致4死车祸 官方回应:酒驾

来源:复禾健康

2018年5月3日零时许,孟津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县城黄河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该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案件发生后,孟津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展开案件调查、医院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并于当日发布先期情况通报。现初步查明:5月2日晚,乔某晶(女,26岁)、梁某娇(女,25岁)、李某(女,24岁)在孟津县城城西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因邻桌饮酒猜拳、唱歌吵闹,梁某娇与邻桌许某楠(男,22岁)、邱某函(女,22岁,许某楠女友)等人一度发生争吵。当晚23时40分许,乔某晶等人离开时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撕扯。许某楠遂打电话让其初中同学王某宁(男,22岁)、姚某浩(男,22岁),朋友李某佳(男,23岁)赶赴现场,并到烧烤店厨房找出剖鱼刀。本欲驾驶豫C0C5**轿车离开的店主乔某旗见状后顾不上熄火,下车予以阻止。

随后,同在该烧烤店与他人饮酒的邢某峰(男,31岁)见其朋友梁某娇与许某楠、邱某函二人发生争执,便驾驶店主乔某旗的轿车,拉载乔某晶、梁某娇、李某离开现场。许某楠即让已经赶到现场的王某宁、姚某浩、李某佳驾乘豫C130**、豫CB79**两辆轿车在后追赶。当邢某峰驾车行至黄河路与小浪底大道交叉口附近时,车辆失控侧滑冲上人行道,导致行人许某凡、朱某利以及乘车人乔某晶、李某死亡,邢某峰、梁某娇受伤。

目前,许某楠、王某宁、李某佳、姚某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于案发当天被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邢某峰血液酒精含量为124.4mg/100ml,属醉酒驾驶,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因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办案机关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的原则,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将继续全力做好善后事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