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范某交代,朱某是其姐夫,两个月前,朱某在泸州确实被一只狗咬伤,当时注射了狂犬疫苗,并找狗主人赔偿了相关的医药费用,之后,朱某便提出可以借“假装被狗咬伤”的事情找狗主人赔钱,范某则帮忙协商,叫狗主人带朱某去医院治疗,最后再以自己是外地人不愿在事发地注射疫苗为由,让狗主人直接赔钱,“如果(狗主人)不愿意,我们就报警,如果警方看到伤口,也会相信他(朱某)是被狗咬伤的”。
据范某交代,事发当天早上,朱某事先用手将右小腿先前被狗咬伤的旧伤疤抠掉,直到伤口流血。然后开始在街头寻找可以背黑锅的“肇事狗”,两人最终选定了田女士所养的宠物狗,自己随后进店选帽子,等他出来时,朱某便装出被狗咬伤的样子,自己则在一旁帮腔,让田女士带朱某去医院。事后证明,朱某当天拿到田女士的赔偿后,两人并未去成都,而是去了阆中。据范某交代,朱某在拿到田女士的赔偿后,分给了自己600元。
进展两人被行政拘留14天狗主人遇到类似经历要报警据警方调查,男子朱某、范某,分别来自河南和湖南,两人均无正当职业,长期四处游荡。目前,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的碰瓷诈骗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范某在接受审讯时曾告诉警方,他和朱某此前也做过五六次类似“碰瓷”行为,朱某陆续分给自己4000多元,但对于作案地点,范某表示记不清楚。而作为直接“表演者”朱某,则直接向警方否认曾经做过类似碰瓷行为。
“我们目前也没有掌握他们还做过类似碰瓷行为的证据。”办案民警介绍,不过,如果有其他养狗的人士有过类似的经历,可以向当地的警方报案,如果证据证实确实遭遇了朱某和范某的碰瓷行为,警方可以对二人作出进一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