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岁的小女孩在公园里被人把树枝塞入体内生命垂危,好在路人及时施救才从鬼门关上逃过一劫。由于凶手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佛山市中级人民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未遂)、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凶手王某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2月25日晚上8时许,14岁的小女孩阿红(化名)被路人发现时倒趴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某公园池塘边的草地上奄奄一息。阿红被送到医院抢救的时候,医生说捅进其体内的树枝长约40厘米,为手术需要,医生将其体内残留的树枝分别锯成三段取出,才保住了阿红的性命。法医鉴定显示,阿红属重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六级。
去年9月14日晚上7时许,上述地点再次发生一宗恶性案件。年轻女子阿凤(化名)在公园散步的时候,遭遇陌生男子抢劫并强制猥亵,凶手逃之夭夭。公安机关经严密排查,发现正在附近鞋厂打工的四川籍男子王某均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王某均供认另外两起犯罪事实,其中一起与阿红被害的事实基本吻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均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其中以特别残忍手段伤害未成年人阿红,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王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曾春花黄志庆)